聯系進壹步加強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購銷管理的通知
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發布時間: 2014.06.0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壹步遏制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的濫用,防止從藥用渠道流失,總局決定對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進壹步加強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在藥品零售環節,本通知附件所列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壹律列入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藥品範圍,無醫師處方嚴禁銷售。

  二、附件所列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的購銷要求,壹律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聯系進壹步加強含可待因復方口服溶液、復方甘草片和復方地芬諾酯片購銷管理的通知》(食藥監辦藥化監〔2013〕33號)的管理規定執行,壹律不得通過互聯網銷售。

  三、藥品生產和批發公司要提高對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濫用危害的認識,切實增強防範意識。必須嚴格執行藥品電子監管碼賦碼和出入庫“見碼必掃”操作,確保正確核註核銷,及時處理系統預警信息。要加強對下遊公司銷售的管理,電子監管預警信息提示收貨公司核註信息有誤的必須立即暫停供貨、進行調查,發現銷售數量和流向等情況異常應及時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四、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上述藥品生產和購銷的監管,嚴格執行本通知和有關文件的規定。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除對供銷資格、票據管理、禁止現金交易、電子監管、銷售管理等重點環節加強檢查外,還應重視藥品電子監管信息的利用,對懷疑銷售到非法渠道的問題必須追查到底。要加強對藥品零售公司憑處方銷售上述藥品的監督檢查,比對核查藥品銷售數量和留存處方數量,對不執行憑處方銷售的公司,除按照相關法規予以處罰外,還應當取消其處方藥運營資格。對違反有關規定直接造成上述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公司,要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運營許可證》,涉嫌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4年6月5日

 

附件:含麻醉藥品和曲馬多口服復方制劑商品名單

  1.阿司待因片

  2.阿司可咖膠囊

  3.阿司匹林可待因片

  4.氨酚待因片

  5.氨酚待因片(II)

  6.氨酚氫可酮片

  7.氨酚雙氫可待因片

  8.復方地酚諾酯片

  9.復方福爾可定口服溶液

  10.復方福爾可定糖漿

  11.復方甘草片

  12.復方甘草口服溶液

  13.復方磷酸可待因片

  14.復方磷酸可待因溶液

  15.復方磷酸可待因溶液(II)

  16.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

  17.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溶液(III)

  18.復方磷酸可待因糖漿

  19.復方枇杷噴托維林顆粒

  20.可待因桔梗片

  21.可愈糖漿

  22.氯酚待因片

  23.洛芬待因緩釋片

  24.洛芬待因片

  25.萘普待因片

  26.尿通卡克乃其片

  27.愈創罌粟待因片

  28.愈酚待因口服溶液

  29.愈酚偽麻待因口服溶液

  30.復方曲馬多片

  31.氨酚曲馬多片

  32.氨酚曲馬多膠囊

分享
Copyright © 華潤雙鶴藥業股權有限集團 京ICP備05060501號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憑證 (京)-非運營性-2020-0146 技術支持:華潤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