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實行行政審批事項網上預受理和預審查的公告
來源:國家衛生計生委 發布時間: 2016.04.01

  為進壹步規範行政許可行為,偶委行政許可網上預受理預審查系統於2016年3月31日起上線試運行,同時啟用新版《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行政許可網上預受理預審查系統

  (壹)行政許可網上預受理預審查系統可以預受理國家衛生計生委委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

  (二)申請人可以選擇網上預受理預審查系統,也可以按照原流程向國家衛生計生委政務大廳提出行政許可申請。

  (三)網上預受理預審查系統辦理流程:

  1. 申請人通過網上預受理預審查系統設置用戶名和密碼,並提交全部電子申請材料,涉及商業秘密的除外。

  2. 偶委在5個工作日內對相關電子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通過預受理預審查系統告知審核建議。

  3. 申請人需要對申請材料進行補充完美的,應當通過預受理預審查系統繼續提交。補充材料可以多次提交,直到符合要求。

  4.電子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後,申請人在網上預受理預審查系統打印申請材料,逐頁加蓋公章或騎縫章,並攜帶檢驗報告、其她證明文件及涉及商業秘密等申請材料原件到偶委政務大廳現場提交紙質申請材料。申請材料為原件1份,復印件4份。申請人應當保證紙質申請材料與電子申請材料內容完全壹致,且內容真實。

  5. 偶委政務大廳簽收紙質申請材料時當場受理,簽發受理單。

  二、新版《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

  國家衛生計生委委本級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自2016年3月31日起啟用新版《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不再使用《衛生行政許可管理辦法》(原衛生部部令第38號)規定的《行政許可申請受理通知書》。

  新版《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壹式四聯,壹聯當場送交申請人,壹聯由技術審評機構留底,壹聯由負責審批司局留存,壹聯供紀檢監察部門備查。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6年3月21日

 

附件:行政許可申請受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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