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系明確查處違法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案件有關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
來源: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發布時間: 2014.08.1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切實加強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銷售此類藥品致其從藥用渠道流失行為,現就案件查處中有關政策執行問題通知如下:

  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查處違反《中華公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以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運營質量管理規範》有關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案件中,發現藥品生產公司、批發公司將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銷售給個人、不具法定藥品運營和使用資質的公司或單位,或者致使含特殊藥品復方制劑去向不明的,壹律按照《中華公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認定為情節嚴重行為,依法吊銷《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運營許可證》。

  各地在查處案件中發現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報告。

  聯絡人:蔡毅(010-88331312)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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