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工銀瑞信大和日經225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 投資基金(QD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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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簡稱 | 日經ETF | |
基金代碼 |
159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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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購起點 |
50萬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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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日期 | 2021年3月24日 | |
基金類型 | 指數型、QDII | |
運作方式 | 交易型開放式 | |
基金管理人 |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集團 | |
基金托管人 | 中國農業銀行股權有限集團 | |
基金經理 | 李銳敏先生 | |
風險評定 | 根據《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集團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本基金的風險評級為中高風險(R4)。 | |
投資目標 | 通過投資於標的 ETF,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 |
投資範圍 | 本基金可投資境內境外市場: 針對境外市場,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ETF、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其備選成份券、境外跟蹤同壹標的指數的其她基金。此外,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法律法規允許的、在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共贏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註冊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共贏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普通股、優先股、世界存托憑證、佳國存托憑證和房地產信托憑證;政府債券、集團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回購協議、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遠期合約、互換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權證、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商品;與固定收益、股權、信用、商品指數、基金等標的物掛鉤的結構性投資商品; 針對境內市場,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境內具有良優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她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於標的ETF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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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比較基準 | 日經225指數收益率(經匯率調整後) |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ETF,力爭實現對標的ETF所表征市場走勢的有效跟蹤,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高於混合型、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ETF,緊密跟蹤指數,其風險收益特征與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為主要投資於日本的境外證券投資基金,需要承擔匯率風險、日本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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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分配政策 |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分紅方式; 3、本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的確定原則為:使收益分配後基金凈值增長率盡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 4、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除息後的基金份額凈值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收益分配金額後可能低於面值; 5、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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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日查詢 | 日經ETF2025開放日 | |
基金商品資料概要 | 點擊查看《日經ET基金商品資料概要》詳情 |
標題 | 日期 |
認購份額 |
認購費率 |
50 萬份以下 |
0.80% |
50 萬份(含)-100 萬份 |
0.50% |
100 萬份以上(含) |
按筆收取,每筆1,000 元 |
基金管理費 |
0.20% |
基金托管費 |
0.05% |
註:1、基金管理人辦理網下現金認購時可按照上表所示費率收取認購費用;投資者申請多次現金認購的,須按每筆認購申請所對應的費率檔次分別計費。發售代理機構辦理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時可參照上述費率結構收取壹定的費用。
2、投資人在申購或贖回基金份額時,申購贖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過0.5%的標準收取傭金,其中包含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機構等收取的相關費用。
養老金用戶費率優惠說明:
1、偶司決定自2020年12月25日起,在直銷櫃臺渠道面向養老金用戶開展旗下所有開放式基金的申購費率優惠活動,活動期間,對於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櫃臺渠道申購的養老金用戶,享受申購費率1折優惠(僅限前端收費模式)。基金招募說明書規定該類用戶實施特定申購費率的,如該特定申購費率是普通申購費率的1折,則不再享有費率優惠;如該特定申購費率高於普通申購費率的1折,則按照普通申購費率1折優惠處理。
2、養老金用戶指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創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中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公司年金單壹計劃以及集合計劃、公司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用戶資產管理計劃、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公司年金養老金商品、職業年金計劃、養老目標基金、養老保障管理商品、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商品。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集團將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用戶範圍,並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本報告期自2024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u報告期末基金資產組合情況
序號 |
工程 |
金額(公民幣元) |
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 |
1 |
權益投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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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普通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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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先股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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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托憑證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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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信托憑證 |
- |
- |
2 |
基金投資 |
613,080,382.06 |
99.41 |
3 |
固定收益投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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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債券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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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支持證券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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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遠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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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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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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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 |
- |
- |
5 |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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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買斷式回購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
- |
- |
6 |
貨幣市場工具 |
- |
- |
7 |
銀行存款和結算備付金合計 |
3,576,651.50 |
0.58 |
8 |
其她資產 |
37,703.84 |
0.01 |
9 |
合計 |
616,694,737.40 |
100.00 |
註:由於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額占基金總資產的比例分項之和與合計可能有尾差。
u報告期末按公允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資明細
序號 |
基金名稱 |
基金類型 |
運作方式 |
管理人 |
公允價值(公民幣元) |
占基金資產凈值比例(%) |
1 |
iFree ETF-Nikkei 225 |
ETF |
開放式 |
Daiw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
613,080,382.06 |
101.34 |
u其她資產構成
序號 |
名稱 |
金額(公民幣元) |
1 |
存出保證金 |
- |
2 |
應收證券清算款 |
- |
3 |
應收股利 |
- |
4 |
應收利息 |
- |
5 |
應收申購款 |
- |
6 |
其她應收款 |
- |
7 |
待攤費用 |
37,703.84 |
8 |
其她 |
- |
9 |
合計 |
37,703.84 |
標題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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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創立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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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2021年3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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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投資目標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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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投資範圍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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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本基金可投資境內境外市場: 針對境外市場,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ETF、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其備選成份券、境外跟蹤同壹標的指數的其她基金。此外,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法律法規允許的、在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共贏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監管機構登記註冊的公募基金(包括ETF);已與中國證監會簽署雙邊監管共贏諒解備忘錄的國家或地區證券市場掛牌交易的普通股、優先股、世界存托憑證、佳國存托憑證和房地產信托憑證;政府債券、集團債券、可轉換債券、住房按揭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等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國際金融組織發行的證券;銀行存款、可轉讓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回購協議、短期政府債券等貨幣市場工具;遠期合約、互換及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權證、期權、期貨等金融衍生商品;與固定收益、股權、信用、商品指數、基金等標的物掛鉤的結構性投資商品; 針對境內市場,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境內具有良優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她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為:投資於標的ETF的資產不低於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 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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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投資策略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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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資產將投資於標的ETF份額,該部分資產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不低於90%,且不低於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本基金不參與標的ETF的投資管理。為更優地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以擇機適當投資於標的指數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其她股票、境外跟蹤同壹標的指數的其她基金,以及符合投資範圍的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其目的是為了使得本基金在應付申購贖回的前提下,更優地跟蹤標的指數。 本基金對標的指數的跟蹤目標是:力爭使得基金日均跟蹤偏離度的絕對值不超過0.35%,年化跟蹤誤差不超過4%。如因指數編制規則調整或其她因素導致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超過上述範圍,基金管理人應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蹤偏離度、跟蹤誤差進壹步擴大。 2、標的ETF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於標的ETF的方式包括二級市場或場外交易市場(OTC)買賣標的ETF、以及壹級市場進行申購與贖回等。 3、標的指數成份券和備選成份券及其她股票投資策略 為了本基金滿足申購贖回需要,本基金可以直接投資本基金標的指數的成份券及備選成份券,該部分資產投資原則上主要采取完全復制策略,即按照標的指數的成份券構成及其權重構建基金投資組合,並根據標的指數成份券及其權重的變動進行相應調整。在特殊情況下,本基金將選擇其它股票或股票組合對標的指數中的證券加以替換,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形:(1)標的指數成份券流動性嚴重不足;(2)標的指數的成份券長期停牌;(3)其它合理原因導致本基金管理人對標的指數的跟蹤構成嚴重制約等。 4、債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基於流動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資的需要,可投資於債券。債券投資的目的是保證基金資產流動性,有效利用基金資產,提高基金資產的投資收益。 5、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 本基金通過考量宏觀經濟走勢、支持資產所在行業景氣情況、資產池結構、提前償還率、違約率、市場利率等因素,預判資產池未來現金流變動;研究標的證券發行條款,預測提前償還率變化對標的證券平均久期及收益率曲線的影響,同時密切關註流動性變化對標的證券收益率的影響,在嚴格控制信用風險暴露程度的前提下,通過信用研究和流動性管理,選擇風險調整後收益較高的品種進行投資。 6、衍生品投資策略 出於回避匯率風險的需要,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外匯互換等衍生金融工具。本基金投資衍生品僅限於投資組合避險或有效管理,不用於投機或放大交易,同時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的其她要求。本基金投資衍生品的主要目的為規避外匯風險規避,不進行外匯匯率的投機交易,但在必要時,可以利用外匯互換等衍生金融工具來管理匯率風險,以規避外幣對公民幣的匯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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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業績基準如何?能保證收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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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為:日經225指數收益率(經匯率調整後)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壹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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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風險收益特征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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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ETF,力爭實現對標的ETF所表征市場走勢的有效跟蹤,長期平均風險和預期收益率高於混合型、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市場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資於標的ETF,緊密跟蹤指數,其風險收益特征與標的指數所代表的市場組合的風險收益特征相似。 本基金為主要投資於日本的境外證券投資基金,需要承擔匯率風險、日本等境外證券市場投資所面臨的特別投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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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收益分配原則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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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現金分紅方式; 3、本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的確定原則為:使收益分配後基金凈值增長率盡可能貼近標的指數同期增長率; 4、基於本基金的性質和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須以彌補浮動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後有可能使除息後的基金份額凈值低於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收益分配金額後可能低於面值; 5、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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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申購、贖回的開放日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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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購和贖回的開放日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和日本東京證券交易所同時開放交易的每個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暫停申購或贖回時除外)。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後,若出現新的證券/期貨交易市場、證券/期貨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登記機構的營業規則變更或其她特殊情況,基金管理人將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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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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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投資者應當在申購贖回代理券商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營業的營業場所或按申購贖回代理券商提供的其她方式辦理基金的申購和贖回。基金管理人將在開放申購、贖回營業之前公告申購贖回代理券商的名單。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申購贖回代理券商,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在未來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直銷可以開通申購贖回營業,具體營業的辦理時間及辦理方式基金管理人將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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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申購與贖回的原則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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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本基金采用“份額申購”和“份額贖回”的方式,即申購和贖回均以份額申請; 2、本基金的申購對價、贖回對價包括現金替代、現金差額及其她對價; 3、申購、贖回申請提交後不得撤銷; 4、申購、贖回應遵守《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和申購贖回實施細則》、《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集團聯系交易所交易型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登記結算營業實施細則》的規定。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集團修改或更新上述規則並適用於本基金的,則按照新的規則執行,並在招募說明書中進行更新; 5、辦理申購、贖回營業時,應當遵循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優先原則,確保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並得到公平對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對上述原則進行調整。基金管理人必須在新規則開始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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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日經ETF基金的在申購份額、贖回份額、賬戶保留份額上有什麼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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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投資者申購、贖回的基金份額需為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的整數倍。本基金最小申購贖回單位為50萬份。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基金運作情況、市場情況、投資人需求等因素對基金的最小申購贖回單位進行調整,並在調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設定申購份額上限和贖回份額上限,以對當日的申購總規模或贖回總規模進行控制,並在申購贖回清單中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規定單個投資人累計持有的基金份額上限,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4、當接受申購申請對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構成潛在重大不利影響時,基金管理人應當采取設定單壹投資者申購份額上限或基金單日凈申購比例上限、拒絕大額申購、暫停基金申購等措施,切實保護存量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基金管理人基於投資運作與風險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對基金規模予以控制。具體規定請參見相關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規定媒介上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