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工銀瑞信蒙能清潔能源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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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簡稱 |
工銀蒙能清潔能源RE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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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代碼 |
18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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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購起點 |
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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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立時間 |
2024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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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類型 |
其她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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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作方式 |
封閉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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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 |
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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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 |
中國光大銀行股權有限集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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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 |
徐鹹輝先生、吳抒女士、賈江濤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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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定 |
根據《工銀瑞信基金管理有限集團基金風險等級評價體系》,本基金的風險評級為中高風險(R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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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目標 |
本基金主要投資於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並持有其全部份額;本基金通過資產支持證券全部份額,最終取得相關基礎設施工程運營權利。基金管理人通過主動地投資管理和運營管理,爭取提升基礎設施工程價值和運營收益水平,力爭為基金份額持有人提供穩定的收益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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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範圍 |
本基金存續期內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將80%以上基金資產投資於基礎設施工程的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並持有其全部份額。本基金的其她基金資產可以投資於債券(包括利率債及信用級別評級為AAA及以上的信用債)、貨幣市場工具(包括同業存單、債券回購、銀行存款等)等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她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定義的利率債包括: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和政策性金融債。本基金定義的信用債包括:公司債券、集團債券、政府機構支持債券、公布發行的證券集團短期集團債券、金融債(不包含政策性金融債)、次級債、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等除國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和政策性金融債以外的非國家信用擔保的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 上述信用評級為債項評級,獲評短期信用等級的信用債及無債項評級的信用債參照主體信用評級。本基金持有信用債期間,如果因信用等級下降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導致不符合上述投資約定的,應在評級報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調整至符合約定,中國證監會規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本基金不投資於股票(含存托憑證),也不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可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除外)、可交換債券,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她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並可依據屆時有效的法律法規適時合理地調整投資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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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策略 |
本基金的投資策略包括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和固定收益投資策略。其中,資產支持證券投資策略包括初始投資策略、擴募收購策略、資產出售及處置策略、融資策略、運營策略、權屬到期後的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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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績比較基準 |
本基金暫不設立業績比較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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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在存續期內主要投資於基礎設施資產支持證券全部份額,以獲取基礎設施運營收益並承擔標的資產價格波動,因此與主要投資於股票或債券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風險收益特征。壹般市場情況下,本基金預期風險和收益高於債券型基金和貨幣型基金,低於股票型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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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利分配政策 |
(壹)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現金分紅方式; (二)本基金應當將不低於合並後年度可供分配金額的90%以現金形式分配給投資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在符合分配條件的情況下每年不得少於1次,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6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三)每壹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四)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基金合同的約定以及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與基金托管人協商壹致,並按照監管部門要求履行適當程序後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和支付方式進行調整,不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但應按規定在規定媒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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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商品資料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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